
7月26日,新東方創始人、東方甄選董事長和CEO俞敏洪在東方甄選股東溝通會上表示,我個人認為,董事會通過的對于宇輝的待遇是合理的,甚至是優厚的。
俞敏洪表示,我們已經公布的一個數據是與輝同行的賬上還存留著1.4億的凈利潤。當時的協議是宇輝的分配是50%,也就是說宇輝分配了50%,剩下來了1.4億。分配到宇輝身上的就已經到了他個人賬上,在財年報告的時候也會體現出來的。
除此之外,宇輝有每個月的比較不錯的薪酬,還有公司授予他的股權。所以我相信當時宇輝一直是比較感激的,覺得這樣的一份待遇對他來說其實是已經非常好的了。
俞敏洪解釋,為什么要把留存的1.4億,本來應該是根據協議屬于東方甄選的利潤,要獎勵給宇輝?
第一個理由是宇輝為東方甄選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第二個,當時跟宇輝談保底收入的時候,也有談跟宇輝個人的股權增發。但是由于到2月底的時候我們已經討論了,說到財年結束要獨立,所以這個股權增發已經變得毫無意義。宇輝在1月份到現在6月底半年中間沒拿股權,但是他在與輝同行上、在公司發展上繼續在為整體東方甄選做貢獻,所以我覺得進行一部分的現金補助也是應該的。
針對評估約7000多萬元的與輝同行購買款,此前不少外部人士猜測,是董宇輝從留存的1.4億凈利潤中,花了7000多萬來購買股權,另外7000多萬則作為收益。
對此,俞敏洪進一步解釋稱,以上的收益跟7000萬的購買款是沒有關系的,7000萬是評估出來的價值。既然分手了,我作為老大哥,進一步送宇輝一個善意。所以我們決定通過新東方跟宇輝的某種合作關系,來把7000萬放在宇輝那里來支付。
這筆錢最終是由新東方通過跟宇輝的合作關系來支付,符合新東方在美國的上市公司的所有規矩,但是沒有侵占到任何東方甄選的利益,也沒有侵占到宇輝個人的利益,請大家盡管放心。
7月25日,東方甄選港交所公告,董宇輝(買方)、新東方迅程(賣方)及與輝同行(北京)(目標公司)訂立出售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100%股權,代價為人民幣7658.55萬元。
該公告表示,除向董宇輝悉數支付所承諾的福利及補償外,董事會主席俞敏洪已尋求董事會及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批準將與輝同行的所有余下未分配溢利分派予董宇輝。此外,根據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俞敏洪已就董宇輝收購與輝同行的結算代價作出安排。